深圳市交警交通違法及事故檢測系統建設項目

項目介紹:

在深财購【2017】48号《深圳市财政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公共安全政府采購項目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對深圳市“提升城市公共安全應急反應能力工作中涉及城市公共安全”的要求,以及深圳市交警當前面臨的困難現狀:交警在全市高快速路上的監控幾乎為零,對突發應急事件無法實現全程跟蹤、全程回放、全程追溯;在部分區域道路無法實現對涉危、涉恐、涉爆車輛和人員實施實時布控和排查,與重點隐患區域交通應急處理能力密切相關的前端設施建設滞後,配套程度不高,協調能力不足;全市交警進行集中處理的後台系統老舊,存儲容量已臨界,已不适應目前和今後城市公共安全應急反應要求,存在性能隐患和安全隐患等等。同時,随着深圳機動車保有量的持續迅猛增長,交通安全引發的事故持續處于高位,2015年深圳市累計發生各類安全生産事故2948起,死亡564人(“12·20”事故按73人死亡計算,下同),受傷1151人;同比事故起數下降7.59%,死亡人數上升5.42%,受傷人數上升12.51%。因交通事故緻死人數是各地安全生産死亡人數的首位,交通運行安全形勢不容樂觀。 因此,交通安全事故處理上升為保證城市安全生産生活工作的重要的一環,急需持續關注和投入。同時,交通工作貼近百姓民生,市民感受度強,各種交通安全事故、安全隐患的排除和降低,能夠直接提升市民安全感、幸福感,切實提升市民交通安全意識。

基于上述現狀,2017年,深圳市交警交通違法及事故檢測系統建設正式啟動,總投資6.4億,總設計費610萬,總體設計由華昊承接,華昊提供全過程咨詢服務,包括了項目前期咨詢、項目深化設計及實施過程中的技術支撐。

項目建設思路:

從我市城市交通安全管控和滿足未來一段時間科技設施發展的角度出發,通過覆蓋交通管控盲點、高快速路、重點隐患區域,以及解決數據中心等曆史欠賬,一方面避免走“想不到”和“不配套”的老路,一方面全力打造深圳“交通安全示範區”(光明及毗鄰的寶安片區)。通過示範區安全管控模式地建設進行嘗試,為後續智慧交通的發展提供技術和管理經驗;通過示範區交通科技系統地建設進行嘗試,将現有交警業務系統形成一個整體,做到互聯互通和數據共享,多角度、全方位地發揮示範效應。在示範區建設過程中,系統配置優先對示範區路段和路口傾斜(高清電子警察、高清道路視頻、卡口數據、檢測數據、信号燈數據及其他路況數據等),并将替換下來且尚在維保期内的設備用于其它區域升級。

項目整體建設以“實用、可靠、先進、經濟、開放”為指導思想。

項目建設内容:

交警交通違法及事故檢測系統建設項目的建設分為3個部分,包含17個子項。

一是針對高快速路是道路交通管理盲區的現狀,前期包括監控二期、“1+5”項目中對高快速路的管理較少,僅有少量城際、市際卡口,本項目将在高快速路上建設高清視頻監控系統、車牌識别卡口系統和路面交通誘導大屏系統等,同時配置二次識别高密度分析系統,加強高快速路交通安全的管理。

二是針對深圳重點安全隐患區域進行治理、整治,全力打造深圳“交通安全示範區”(光明及毗鄰的寶安片區),通過标清設備升級、交通流量檢測設備安裝、重點路口交通安全管控(包括高清電子警察、信号控制系統升級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将監控平台、後端交通違法和事故檢測系統對交通業務數據深度融合,着力打造安全治理示範區,為全市整體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打下堅實的基礎,形成深圳交通智能提升工程模範。 

三是考慮交通管理未來的發展,建設市級交通數據中心雲計算和存儲平台的軟硬件基礎資源,加強網絡傳輸能力和安全,為全市交通業務提供數據資源服務,同時開展數據智能分析系統的探索。

項目建設亮點:

1、提升道路通行能力:交通平均停車次數、延誤時間、旅行時間和旅行速度還有較大的改善空間,在現有交通流量不變或略有增長的情況下保守估計平均停車次數、延誤時間、旅行時間可以降低12-20%,旅行速度可以提高10-20%。

2、改善交通安全:通過視頻監控、交通流量異常變化、事件檢測等手段發現各類交通事件,并将這些信息提供給交通控制中心以産生控制策略來減少道路上交通沖突的數量和降低交通擁堵嚴重程度,同時為駕駛人和行人提供有效的事故預警。

3、節能減排、減少交通污染:系統應用後減少的能源消耗量以及由此産生的能源結構調整效益,本項目的建設可推動有效的措施減少交通污染。

4、提升管理效率:項目投産後,可增強交警的事故預警能力、提高交通管理效率,進而降低城市擁堵成本、減排成本和環保成本,同時使用了先進技術,使系統的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得到了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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